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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再入报告,用词有哪些变化
作者:admin 来源:潇湘晨报 点击数:2891 更新时间:2022-03-11 

    “让更多劳动者掌握一技之长,让三百六十行行行人才辈出。”2022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记者翻看近年政府工作报告,从首提“灵活就业”到“支持灵活就业”,再到“保障灵活就业”,国家相关政策不断推进、保障措施不断完善,传递出可感可知的民生温度。


从支持到保障,“灵活就业”受重视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经达2亿人左右,劳动关系多元化成为当前劳动力市场发展的显著特征。
    作为吸纳就业的“蓄水池”,“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等新词走进大众视野。随着“双创”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与此同时,“仓储分拣工”“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岗位持续增加。


    对于“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国家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大力推进各项政策、保障措施的出台。
    记者梳理发现,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提“灵活就业”,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其间,《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相继落地,为灵活就业者提供保障。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从政府工作报告首提“灵活就业”,到“支持灵活就业”,再到“保障灵活就业”,说明国家对“灵活就业”群体的关注和关心,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正在逐步完善。

“日结分拣工”有了工伤保险

    “多亏公司为我们买了保险。”近日,正在家中养伤的长沙市民裘先生对前来为他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材料的工作人员说。
    今年54岁的裘先生,先后从事过汽车销售、搬运等工作,近年来以自由职业身份从事灵活用工工作。去年12月16日晚,在一家快递公司长沙分拣中心进行快递分拣件时,不慎从高度3米左右的传送皮带机上跌落。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裘先生右脚跟骨折,膝盖关节等处也有骨折。目前医疗费已花了5万元左右,后续还将复查,进行康复治疗。


    “我们为裘先生买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误工费用都可以申请赔付。”作为裘先生服务的劳务派遣公司,长沙泰启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周邵勤介绍,裘先生在工作期间所受职业伤害,根据医院诊断和理赔条款,预计赔偿总金额(医疗费+伤残赔付)在10万元左右,目前已走完部分理赔流程,待医院2次复查后将赔付到位。
     去年9月开始,该公司通过使用微信支付的微工卡,只需员工到场扫码考勤即可即时投保,每个人每天的保费为0.3元-2元,保额最高80万元,大幅提高了员工保障,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为灵活就业人员购买保险,这是‘花小钱省大钱’的好事。如今我们劳务公司派工就放心多了。”周邵勤说。

多地为灵活就业者撑起制度“保障伞”


    “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越来越受到重视与关注。今年初,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实施意见》提出,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推进应保尽保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纳入统一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保障水平。明确省境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在省内灵活就业登记地或居住登记地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早在2021年1月,广东省就推进工伤保险向全体就业人员覆盖,灵活就业人员,如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也可单独购买工伤保险。如今,越来越多城市逐步放开了工伤保险购买权。

潇湘晨报记者陈张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