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7月11日电 (记者 王剑)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11日消息,该省赣州市对全市现任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是否随调(带)或者借用原单位司机、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退还车辆19台、清退人员28名。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工作调整履新后,存在随意调(带)或者借用原单位司机、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等现象,赣州市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重点对2011年换届以来,涉及工作单位调整的现任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是否随调(带)或者借用原单位司机、车辆以及工作人员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该市明确,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县(市、区)、赣州开发区党委书记和市直单位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分别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自查自纠表进行签字审核把关,由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统一收集审核后报市纪委。
专项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借用原单位司机的,一律回原单位工作;凡是借用原单位车辆的,一律退还,工作用车在现单位自行调整;人大、政协领导干部工作关系、生活福利待遇仍在原单位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及时予以纠正的,不追究责任。对在规定期限内,不纠正和不向组织说清情况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党纪条规从严查处,典型案件并予以公开曝光。
赣州市纪委称,截至目前,全市19个县(市、区)、89个市直单位部门共90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查自纠,828人报告未违反工作调动纪律,73人报告与工作调动纪律要求不相符的情况。
目前,35人已对问题进行了纠正,退还车辆19台、清退人员28名;对未纠正到位的38人,赣州市纪委将进行甄别并重点督办。(完)
|